事情怎麼會這樣?《花吃花》的人際關係照印

事情怎麼會這樣?《花吃花》的人際關係照印

事情怎麼會這樣?《花吃花》的人際關係照印

  • 2019-04-03

中華戲劇學會專欄藝評人:  劉心慧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演出團隊:表演工作坊

觀演時間:2019年02月17日 ( 日 ) 14:30

觀演作品:《花吃花》

觀演地點:城市舞臺(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)

 

這是發生在高中校園裡頭,同儕間霸凌的故事。我們都曾經歷過16歲,16歲的高中歲月依稀彷彿可以從劇中找到一些殘影,一些似曾相似的無聊笑話,一些同儕間或許參雜了些許惡意的惡作劇。《驪歌》悠悠響起,以校園畢業歌為背景,三名穿高中制服的女學生在一處,不是談天逛街說笑,兩名強勢而兇狠地對另外一名毆打、搧巴掌,被霸凌者最終忍不住奮起抵抗,殺了其中一名同學;於是一名青春正盛的十六歲女孩,從此由人生的舞臺,畢業了。一場由校園霸凌醞釀而成的殺人血案件,在靜謐的歌聲中拉開了序幕。

  殺意,從何而來?

雖然序幕即上演事件發生的場景,但在觀眾對劇中人全然陌生的情況下,基本分不清誰是誰,能掌握的只有霸凌與死亡。誰最該負責,到底發生什麼事情?觀眾跟隨著檢調單位,逐一詢問事件核心人物,包括:關係人周子怡,關係人李茜,和嫌疑人劉思彤;案情一層層抽絲剝繭,從偵訊室走向回憶中的校園生活,錯綜交織的的人際關係猶如一張網,在不知不覺中越收越緊,竟至崩解毀滅。

☆人際關係網的糾纏
  周子怡(古昀昀飾),話劇社編劇、負責人,性格怯懦常被同學欺負。沒有父母,住在舅舅家,陽奉陰違的態度和一張造謠生事的嘴,是她在同儕之間生存的「利器」。她背後對鍾思琪稱劉思彤是「班上的怪咖」,轉眼又對劉思彤說鍾思琪的八卦;表面上力邀鍾思琪當話劇社女主角,處處捧她,但背後卻四處散佈她塞紅包,墮胎的流言。接受偵訊時對刑警說鍾思琪很愛現,很假;一直到鍾思琪死後,周子怡還是討厭/嫉妒他,直到沒必要再掩飾了,才把自己的真實情感透露出來。是劇中流言及謊言散布者。

  李茜(李劭婕飾),性格叛逆,愛憎分明,控制欲較強能主導情勢,對看不順眼的人態度極其惡劣,最討厭劉思彤,處處欺找她麻煩;很喜歡鍾思琪,會向她訴說心事:「你會不會常常覺得,這個世界上,就只有你自己一個人?」對於偵訊態度十分不屑而且不耐煩;「爸爸很慈祥,媽媽很愛我爸爸……」,身懷有孕且神經質的媽媽,極度迷戀有暴力傾向的繼父。是以叛逆來掩蓋自己脆弱的「霸凌者」(加害人)者。

  劉思彤(簡嫚書飾),嫌疑人,殺了鍾思琪。媽媽是學校的打掃阿姨,同學會在背後笑她身上有廁所的臭味,替他取難聽綽號。真心將鍾思琪當成好朋友,單純地認定友情是沒有貧富差距的。最後一位被訊問者,訊問中她吶喊:「我以為我們是好朋友!」「有的時候我們不是我們自己,因為其他人!」——在學校處處被同學霸凌,最後受不了身心傷害,殺了其中一位霸凌者鍾思琪,從被害人成了加害人。

  鍾思琪(孟耿如飾):死者,劇中唯一沒有,也無法替自己發言的女孩。是班上最有錢的人,夢想未來可以當影視歌三棲明星,喜歡約大家一起出去玩,常常請大家吃高檔零食,吃晚餐,喝飲料。「錢本來就是髒的」,是她對同學無意中說出來的話;實際上媽媽被人包養,父親根本不在意她們母女生活,兩人在極度寂寞之中,性關係紊亂。鍾思琪也只能靠母親來得容易的錢,希冀能買到同學們的友誼,表面風光的她,其實羨慕劉思彤的母親在下雨天會來學校接她放學,兩人還曾經在話劇社一起暢想未來,可惜這段剛萌芽的真摯友誼,馬上就被現實摧折;受到李茜的教唆一同霸凌劉思彤,成了「霸凌者」,又成了「受害人」。

四個女孩子,來自不同的問題家庭,性格各異,各自有自己內心的黑洞。同在一個班級,下課時候一同喧鬧,批評老師的穿著,計畫假期的行程……再普通再平常不過,那麼事情為什麼變成這樣?

轉折是一堂自習課,國文老師在課堂上播放《G弦之歌》觸動了劉思彤的心事——父親車禍身亡,身為外室的媽媽被拒絕參加喪禮,鎮日借酒澆愁——她當場痛哭失聲,因此課後被老師留下來關懷。課堂上被處罰的李茜認定劉思彤裝可憐,向老師講自己的壞話,放學後在教室裡埋伏,這是第一次動手打人,而且還半慫恿半強迫讓鍾思琪加入,狠狠地掌摑了劉思彤兩個耳光,「怎麼樣,是不是很爽?」動手欺凌同學,同時也是將家庭的失落不如意甚至是家暴,轉移到同儕身上,感覺很痛快。

故事來到尾聲,這是整齣戲最關鍵的「公園事件」;一天放學後周子怡約劉思彤到公園排戲,等待劉思彤的是一場出乎意料毆打以及……凌辱。起因於鍾思琪的流言滿天飛,肇始人周子怡全栽贓給劉思彤,已經在霸凌中食髓知味的「霸凌者」李茜和鍾思琪,下手毫不留情,脫衣服,拍裸照,甚至還拿雨傘重傷對方……而後三人驚慌失措地留下奄奄一息的受害人逃跑了。戲的句點落在偵訊室,刑警問劉思彤:「你為什麼殺她?」

  劉思彤說:「因為他們先殺了我。」

☆揭露現世看客文化
  在加害人與被害人之外,《花吃花》還強調了旁觀者。旁觀者對受害人而言,無異加害人,他們雖然目睹了事件的發生,卻沒有伸出援手,冷眼旁觀的行為,甚至可能加重了傷害。但我們回顧劉思彤公園慘遭霸凌的當下:公園是開放的環境,劉思彤在霸凌之初便求救了,路人們圍觀,遭霸凌者斥退,然後霸凌的手段越來越誇張,看客依舊圍觀,無人上前制止。最後昏迷而且衣衫血跡斑斑的劉思彤悠悠轉醒(昏迷中看客圍觀依舊持續),口中喃喃地道:「不要看了,求求你們不要看了,不要再看……」證明即便霸凌者離去,旁觀者仍無人伸出援手。

梁啟超曾言:「天下最可厭可憎可鄙之人,莫過於旁觀者。」圍觀看熱鬧是中國人的劣根性,在人心不古,詐騙頻仍的今日,有時候成了一種自保的手段。但無論如何,劇中的情況臺灣社會絕對不可能發生:霸凌者頂多三個人,而且只是16歲的女學生,三三兩兩的成年人路過,這場荒謬的事件馬上就可以被阻止,更不用說一個年輕女孩,渾身是傷地倒在公園。為了強調旁觀者造成的傷害,反而造成事件的失真,以至於難以說服觀眾。

另外,劉思彤的母親的悲劇包袱,營造的過於刻意,強調社會底層工作者,不但為人輕賤還自輕自賤,痕跡過重:「以後在學校,不要叫我媽,我不要你丟臉。」「我告訴你不管你要做什麼明星歌星都沒有用,因為你媽我,是掃廁所的,他們永遠都看不起我,也看不起你……」「我們是什麼樣的人?」以自己的職業羈絆女兒想交朋友,想自由飛翔的步伐,在現今謀職不易,普遍低薪,清潔隊招聘新血都門庭若市,連博士畢業都去應考的臺灣社會,也顯得有些不合時宜,較無法感動人心。

戲不長約莫90分鐘,沒有中場休息一氣呵成,細節不少,也確實引人入勝。主題即如節目單封面所言「面對傷害,無人能置身事外」,四個主要角色的關係環環相扣,寫實流暢,人物性格似曾相似,令人感慨。劇本改編自第五屆烏鎮戲劇節青年競演首獎作品。上述的部分也許是當初編演時濃墨重彩的渲染,導致下筆過重;更可能是在原劇本中兩岸社會民間風氣多有不同而留下的痕跡,若能在編演時更細心地考量,我想《花吃花》將能更動人。